金昌新闻网—金昌日报讯(记者李峰)9月15日至16日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绍民带领执法检查组,实地检查我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)情况。
副市长肖进银参加。
张绍民先后来到永昌县城关镇金川西村、黄家学村,红山窑镇毛卜喇村,焦家庄镇镇政府,金川区宁远堡镇镇政府、山湾村,双湾镇新粮地村、陈家沟村,甘肃敦煌种业金昌金从玉农业科技公司等地和涉农企业,通过实地察看、查阅资料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详细了解乡村产业发展、人才队伍建设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、基层组织建设等情况。
张绍民要求,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,加强法律实施,严格落实法律责任,依法推进和保障乡村振兴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、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地见效。要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,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,围绕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、组织振兴,抓重点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统筹兼顾、全面发展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宽的视野推动农业全面升级、农村全面进步、农民全面发展。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,将法律确立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要求,转化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、乡村宜居宜业、农民富裕富足的具体工作举措,通过推进法律实施,让法律规定落下去、实起来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编辑:赵国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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