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,根据《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》及《金昌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则》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《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。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一、听证方式
本次听证会采用现场听证方式。
二、听证会时间
2024年11月29日(星期五)下午15∶00-17∶30
三、听证会地点
市行政中心西楼会议中心
四、听证事项
主要针对《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合理性、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
听证代表共40人,由以下类别组成并产生:
1.市民代表6人,社区工作人员代表2名,业主委员会代表2名,物业公司代表2名,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,均可向市住建局报名,申请作为听证代表。若申请人数不足,则由永昌县、金川区选择社区居民代表补足人数;
2.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2人,由市人大、市政协各推荐1名代表;
3.专家代表22人,由市人大法工委、县人民政府、区人民政府、市司法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区住建局、区房管所、区城管执法局、宜方达物业公司、金昌市物业管理协会、市供水公司、市供热公司、国网金昌供电公司、金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各推荐一名代表。
4.市住建局推荐代表4名,其中法律顾问1名,房管科、公用科、城管执法科代表各1名。
5.以上推荐代表人员由各负责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市住建局报名(同时领取草案文本),市民个人申请作为听证代表的,可电话或邮件向市住建局报名。报名作为听证代表的,需要提供以下真实信息:
(一)姓名;
(二)工作单位;
(三)身份证号(需参会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);
(四)联系电话。
六、联系方式
电话:0935-8314450 0935-8310936(传真)
邮箱:849620532@qq.com
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0月29日
编辑:赵国慧
责编:田红娟 康津
监制:马丰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