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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昌市检察院提升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
时间:2025-07-18 09:47:51 来源: 阅读量:131

金昌新闻网—金昌日报讯(记者甘崇辉)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,借势借力检察数字化改革,着力夯实检委会运行基础,持续加强和规范检委会工作,不断提升检委会科学决策水平和监督履职质效。

严格检委会审查程序。检委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检委会工作规则要求,做好议题受理、议题审核、议程建议、会议通知、会务准备等工作,认真审查议题提请程序是否规范、提请审议的案件是否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、提请审议的事项是否征求相关意见等,对于未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、并经检察长决定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不予受理。

规范检委会审议工作。提前上传会议资料,让委员及时掌握和了解有关案情、争议焦点以及有关法律依据,做到“有备上会”,避免因仓促上会而发表不准确或不完善的意见;承办人汇报案件通过半脱稿形式在8分钟之内汇报完毕,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通过PPT进行全面示证;委员发表意见时,要求观点明确并阐释理由和依据,检察长坚持末位发言;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案件审议结束后,各委员在系统内进行投票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。通过规范检委会审议环节,提升检委会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水平。

落实纪检组履职监督。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组列席检委会履行监督职责、前移监督触角、提前构筑“防火墙”作用,对重大疑难案件从程序到内容上进行把关监督,督促审议程序和发言顺序按照议事规则进行,防止出现“一言堂”、检察长先行发表个人意见以及不按表决原则通过等现象的发生。

创新案件观摩评议机制。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检委会观摩评议下级院院领导办理案件,检验基层院院领导的办案水平和能力,发挥基层院院领导业务底子深、理论功底实的优势,将好的办案经验和做法传递给办案一线检察官,充分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在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上的“头雁”效应。

编辑:赵国丰

责编:康   津

监制:马丰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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